國泰攬翠建照執照圖有兩份,是否擅自變更設計
位於本市文山區木新路三段九十五巷四弄一至十一號之「國泰攬翠天廈」,因八十八年九二一地震後嚴重受損,經本局建管處會同專業技師公會勘估結果,評定為「危樓」並張貼紅單標示。目前住戶質疑國泰攬翠建造執照圖有兩份,是否涉及擅自變更設計情事。
國泰攬翠天廈領有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於七十九年三月二十六日核發之七九建字第二三三號建造執照,為地上十五層、地下二層之建築物,因屬高層建築物,依當時規定其結構部分需辦理委外審查,故於建造執照注意事項中,列管「開工前需完成結構外審」。
至於建造執照卷內有二份結構圖說,係因本案依當時「臺北市建照申請有關特殊結構之委託審查原則」之規定,須委託審查機構審查確認,非由本局進行審查,且其辦理方式為俟建築及消防核准後先行結案,由工務局指定審查機構於申報開工前委託審查。本案卷內之二份結構圖,乙份即為當時尚未經外審單位審定之結構圖,另乙份則為七十九年六月九日經外審單位(國立台灣大學地震工程研究中心)審定之結構圖。後者業經工務局核准確認為正式之結構圖,並加蓋發照章於其上(同圖上並有國立台灣大學地震工程研究中心參與審查之專家學者全部用印)。
其後承造人(國泰建設公司)已依外審單位審定之結構圖施工,且建物現況與外審單位審定之結構圖相符,並無擅自變更設計之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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