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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ource": "https://tct.gov.taipei/News_Content.aspx?n=07FE36502D4BD1E1&s=F726C36A041E5E0D",
    "title": "政府網站資料開放宣告",
    "內容": "&nbsp;&nbsp;一、授權方式及範圍&nbsp;&nbsp;為利各界廣為利用網站資料，臺北市孔廟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網站上刊載之所有資料與素材，其得受著作權保護之範圍，以無償、非專屬、得再授權之方式提供公眾使用，使用者得不限時間及地域，重製、改作、編輯、公開傳輸或為其他方式之利用，開發各種產品或服務（簡稱加值衍生物），此一授權行為不會嗣後撤回，使用者亦無須取得本會之書面或其他方式授權。然使用時，應註明出處。&nbsp;&nbsp;二、相關事項說明&nbsp;&nbsp;（一）本授權範圍僅及於著作權保護之範圍，不及於其他智慧財產權利，包含但不限於專利、商標、及本會標誌之提供。&nbsp;（二）當事人自行公開或依法令公開之個人資料是否得被蒐集、處理及利用，使用者須自行依照個人資料保護法之相關規定，規劃並執行法律要求之相關保護措施。&nbsp;（三）部份的影音、圖像、樂譜、專人專案撰文，因本網站依約僅具公開發表之地位，故經本會特別聲明須另取得同意方可使用之資料與素材，不在本授權範圍之內。&nbsp;（四）使用本授權提供之資料與素材，不得惡意變更其相關資訊，若編輯、改作後所展示之資訊與原目的或內涵不符，使用者須自負民事、刑事上之法律責任。&nbsp;三、本網站之授權並不代表本會建議、認可或贊同使用者加值衍生物之地位。&nbsp;&nbsp;&nbsp;著作權侵權處理辦法&nbsp;&nbsp;&nbsp;一、本會尊重他人著作權，並依「著作權聲明」及著作權法等相關規定保護著作&nbsp;&nbsp;權，任何人士不得有任何侵害他人著作權之行為。&nbsp;&nbsp;&nbsp;&nbsp;二、如果您（著作權人、製版權人或專屬授權之被授權人）認為本會網站的內容侵害您的權利或有違反著作權法等情事，本會將依下列程序處理：&nbsp;（一）通知本會&nbsp;請您填寫「著作權侵害通知書」，以傳真或電子郵件（掃瞄成電子檔）至本會，恕不接受電子簽章。&nbsp;（二）先行移除&nbsp;如「著作權侵害通知書」無須補正（詳參通知補正），依您所提供的資料，本會初步研判內容有侵權或違法之虞時，本會將先行從網站上移除內容，但會保留及封存移除時的相關資料（著作權法第90條之10）。&nbsp;（三）轉知涉有侵權之使用者（以下簡稱使用者）&nbsp;本會將您所提供的聯絡資料（姓名、電子郵件、電話、傳真）轉知使用者，請他（她）與您聯繫及溝通解決爭議（著作權法第90條之4第2項）。&nbsp;（四）使用者異議&nbsp;如果使用者認為沒有侵害著作權情事，將填寫「著作權侵害異議通知書」送本會，如無須補正（詳參通知補正），本會將異議內容及聯絡資料（姓名、電話、電子郵件）轉送給您，您必須在接獲本會通知之次日起10個工作日內提出已對使用者訴訟的證明（含報案三聯單），否則本會將於通 知您的次日起 14個工作日後依使用者要求重新上傳（著 作權 法第 90條之9）。&nbsp;三、其他注意事項：&nbsp;（一）受委任提出侵害或異議通知&nbsp;如受委任提出「著作權侵害通知書」或「著作權侵害異議通知書」，代理人應同時聲明其已受當事人（著作權人、製版權人、專屬授權之被授權人或使用者）委託，並載明當事人姓名或名稱。&nbsp;（二）通知補正&nbsp;1、「著作權侵害通知書」或「著作權侵害異議通知書」內容若有不完整，本會將於接到通知書之次日起5個工作日內通知補正。&nbsp;2、&nbsp;&nbsp;當 事人或其代 理人應於接到通知補正之次日起 5個工作日內完成補正，屆期 未補正或補正未完全，視為未提出「著作權侵害通知書」或「著作權侵害異議通知書」。&nbsp;&nbsp;3、不合格式之通知或未補正或補正未完全者，不得作為本會知悉侵權情事之依據。&nbsp;（三）3次侵權終止服務&nbsp;&nbsp;使用者若有3次 涉及侵權情事，本會將終止全部或部分服務（著作權法第 90條 之 4第1項 第 2款）。&nbsp;（四）個人資料保護&nbsp;本會重視個人資料保護，處理著作權侵權過程中，除聯絡資料（姓名、電子郵件、電話、傳真）外，本會不會提供您其他足以識別他人之個人資料，如您欲取得該項資料，您須向刑事警察局報案或地方法院檢察署提出刑事告訴，本會將依前開單位來函配合提供。&nbsp;（五）本會聯絡窗口&nbsp; &nbsp;臺北市孔廟管理委員會 　Email信箱：ct@gov.taipei 　電話：02-2592-3934轉33  　傳真：02-2585-2730  　地址：臺北市大同區大龍街275號&nbsp;&nbsp;&nb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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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 "著作權侵害異議通知書",
        "url": "https://www-ws.gov.taipei/001/Upload/public/Attachment/631014581517.od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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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 "政府網站資料開放宣告",
        "url": "https://www-ws.gov.taipei/001/Upload/414/relfile/20581/3373301/04e26781-f29d-4b9a-a1fe-41f8c6047853.od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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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 "政府資料開放授權條款網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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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 "隱私權及資訊安全政策",
    "內容": "隱私權保護政策　　親愛的網友，本網站非常重視並尊重網友的隱私權。為了幫助您瞭解本網站如何收集、應用及保護您的個人資訊，請詳細閱讀以下本網站隱私權暨資訊安全保護政策，本政策將幫助您了解，在您使用本網站以及其延伸服務網站所提供的服務時，我們收集、運用及保護網友個人資料的政策與原則。適用範圍　　以下的隱私權保護政策，適用於您在本網站活動時，所涉及的個人資料收集、運用與保護。但不適用於經由本網站搜尋連結之其他網站，當您在這些網站進行活動時，關於個人資料的保護，適用各該網站的隱私權保護政策。一般瀏覽：　　本網站會保留網友在上網瀏覽或查詢時，伺服器自行產生的相關記錄(LOG)，包括連線設備IP位址、使用時間、使用的瀏覽器、瀏覽及點選資料記錄等。本網站會對個別連線者的瀏覽器予以標示，歸納使用者瀏覽器在本網站內部所瀏覽的網頁，除非您願意告知您的個人資料，否則本網站不會，也無法將此項紀錄和您的個人資料進行對應。其他：　　除了您主動於網站登錄提供個人資料外，您可能在本網站的討論區等單元，主動提供個人資料如電子郵件，姓名等。這種形式的資料提供，不在本網站隱私權保護政策的範圍以內。此外，如果您寫信與本會聯繫或是透過其他管道向我們反應意見，我們也會保存此項通訊及處理紀錄。Cookies的運用與政策為提供個人化的服務，我們有時候會使用Cookies技術來儲存並在某些時候追蹤網友的資料。Cookie是從網站傳送到瀏覽器，並保存在使用者電腦硬碟中的簡短資料。網友可以在瀏覽器的「功能設定」的「進階」或是IE的「Internet選項」的「安全性」中選擇修改瀏覽器對Cookies的接受程度，包括接受所有Cookies、設定Cookies時得到通知、拒絕所有Cookies等。如果您選擇拒絕所有的Cookies，可能無法使用部分個人化服務或是參與部分的活動。為提供更好、更個人化的服務：　　一般而言方，我們會依據以下目的及情況，在網友瀏覽器中寫入並讀取Cookies：方便您參與個人化的互動活動。cookies&nbsp;在您註冊或登入時建立，並在您登出時修改。為統計瀏覽人數及分析瀏覽模式：　　以了解網頁瀏覽的情況，做為改善服務的參考。追蹤點選宣導廣告或參加行銷活動情形：　　在發送電子報或網站主辦的行銷活動時，有時會寫入Cookies資料以追蹤整個活動過程中，網友的參與程度及相關數據。個人資料的運用方式　　本網站不會出售、出租或任意交換任何您的個人資料給其他團體或個人。但有下列情形者除外：1.配合司法單位合法的調查。2.配合相關職權機關依職務需要之調查或使用。3.基於善意相信揭露為法律需要，或為維護和改進網站服務而用於管理。資訊安全保護措施基於網站主機安全性維護，本網站對外服務主機已建置網路安全機制。不定期進行弱點掃描與系統漏洞修補。本網站也裝置網路記錄分析系統。對於不明企圖與入侵將被記錄於掃描主機中。對於破壞性行為或企圖進入伺服主機異常行為，將依安全政策規範，進行呈報與攔阻，並通報警政單。隱私權暨資訊安全保護政策修訂本網站會不定時修訂本項政策，以符合最新之隱私權保護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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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 "本站使用正體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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