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句猶言自己想要站得住也要使他人站得住,自己欲事事行得通也應使他人事事行得通。是以體現孔子所宣導的“恕”之道,亦即關於“仁”的實踐途徑與方法。以己所欲譬諸他人而成全之,系“恕”之高標準,即從積極意義上實踐“仁”其低標準則是推己所厭及他人而不惡加,即從消極意義上實踐“仁”(見《論語·顏淵》:己所不欲,勿施於人),推己及人,察己知人,亦即承認他人之價值,關心他人之生存與發展,從又一側面反映孔子思想的人道主義特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