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8年(西元1929年,昭和4年),臺北孔廟大成殿落成,開始訓練禮生、樂和佾生,並雕刻孔子和聖賢的牌位,購買祭器、樂器等。是年農曆8月24日,將孔子、四配、十二哲暨崇聖殿升座,8月27日舉行祭孔典禮。主事者,推荐黃贊鈞為代表。
(一) 成立常設機構
日據末期,祭孔禮樂曾改用日本靖國神社的神樂。民國35年(西元1946年),臺北市孔廟主事者,認為祭孔典禮應有常設機構,重組崇聖會,推舉臺北市長游彌堅為主任委員,黃啟瑞、辜振甫為副主任委員,祭孔典禮亦自農曆8月27日,改為國曆8月27日。民國40年(西元1951年),臺灣省政府撤銷崇聖會,另外設立孔子廟管理委員會,推臺北市吳三連市長為主任委員,臺北市參議會黃啟瑞議長與辜振甫為副主任委員,設常駐委員,常任委員暨委員等,負責管理孔廟與辦理孔子誕辰的祭典 事宜。當時歷任主任委員均由臺北市長兼任。
(二) 捐給政府管理
民國40年,相關人士決定組織臺北孔子廟管理委員會,選臺北市長吳三連為主任委員,推動平常事務及每年祭典事宜。民國49年(西元1960年),大陸發生文化大革命,再加上孔廟的維護費支出龐大,於是孔廟主事者,乃決議將孔廟捐給政府。民國60年(西元1971年),行政院核定臺北孔廟由臺北市政府管理,臺北市張豐緒市長代表接受,並頒發感謝狀給辜振甫和陳錫慶等人,民國61年7月,正式成立臺北市孔廟管理委員會,隸屬民政局。民國67年(西元1978年),內政部完成陳寬記祭祀公業名下捐地移轉登記,財政部國有財產局將孔廟的土地與廟宇產權移撥臺北市政府時,孔廟管理委員會發現原來捐獻的土地,部分產權未辦妥登記,於是由市政府編列預算一億餘元,徵收部分未過戶的土地產權。